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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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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信息的公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发布者:新华村镇银行
  浏览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9:35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规定,现将我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

二、受理要求

1、《银行询证函》须采用《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2、《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3、审计单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应包含抬头、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办理事项、审计单位签章等内容,并注明有效期限。

三、回函方式

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

四、回函部门及联系方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集中处理模式,辖内网点函证业务由总行指定部门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至公示地址。

1、指定部门: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营业部

2、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以东地纬路以北众泰欣苑底商 13-102

3、联系电话:022-59590561

4、投诉电话:022-59590579  

5、邮政编码:301600                                                              

五、收费标准
    我行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免收询证函费用。

六、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为受理机构业务公章。

以上公告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执行,感谢您对天津静海新华村镇银行的支持!                                 

  2022年 8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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