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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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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7:30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5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所作出之决议,本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9:30—11:30

二、会议地点: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园东路十六巷1号)

三、与会人员:

(一)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环球经纬(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会议拟审批事项:

(一)关于确认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的议案;

(二)关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的议案;

(四)关于同意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议案;

(五)关于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处置意见的议案。

五、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股东本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六、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拒绝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请将参会人员名单在2025年5月15日前发邮件至邮箱:nhxhtb@163.com(附件1)。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757)85576411,13672651620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本行网站(http://xhbank.net/fsnhxhczyx.htm)公布,股东大会拟审批事项及相关会议文件将于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备置,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的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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