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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现场检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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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7:4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现场检查公告

 

根据《现场检查通知书》(东金办发〔2023〕51号)派出检查组对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开展现场检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同时接受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信贷业务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三、检查纪律

现场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现场检查纪律:

(一)不准无《现场检查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进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

(二)不准无偿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

(三)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四)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超出现场检查期限保留现场检查所用办公场所。

(五)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六)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电话充值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等。

(七)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

(八)不准干预被检查单位的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

(九)不准违反规定插手被检查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

(十)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现场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一)被检查单位员工可以通过打电话、发邮件、与检查组面谈,或者向检查组设置的意见箱投递材料等方式,向检查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将对收到的反映情况严格保密。检查组联系人:韦荣冠,联系电话:0769-23366360,联系邮箱:weirongguan@cbirc.gov.cn,检查组工作地点: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会议室

(二)被检查单位员工发现检查组成员存在违反上述检查纪律的行为,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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