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发展和谐社会
同心同德共建平安金融
金融安全稳定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为普及金融安全常识,牢记以下六种金融安全注意事项
一、银行卡使用的注意事项
1、银行卡由本人使用;
2、不得出租、出借、出售;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应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办理存款开户业务的注意事项
(一)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的建议在正面注明此件的特定用途并限定时间,以防他人冒用您的身份证资料办理其他业务。
(二)对银行回单以及填写错误的申请书、凭条等资料不要随意丢弃。
防止相关信息泄露而被他人盗用账户资金。
(三)设置账户密码不要过于简单。
尽量不要以自己或家人的生日、电话号码等一些容易被猜到的数字作为账户密码。输入密码时,应用身体遮挡操作手势,防止他人窥视。
(四)建议开通短信提醒功业务,以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动态。
三、存单(折)使用的注意事项
1、存单(折)、银行卡不要与身份证件放在一起,以防您的账户资金被盗用。
2、遇到存单、存折、银行卡或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马上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以防账户资金被盗取。
四、大额现金存取的注意事项
若到银行办理大额现金存款或取款业务,应在银行柜台监控下对现金进行清点,并尽量与周围的陌生人保持一定距离;
钱款提取完毕后,尽量避免携带大额钱款独行,以避免途中遭遇不法分子。
五、贷款的注意事项
1、遇到他人介绍可代办向银行授信或贷款,应亲自到银行营业机构了解情况,以防被冒名借户。
2、归还贷款应尽量采取非现金形式,如确需以现金归还贷款,应在银行回单上签名确认,并取得相应回单,以防止还贷资金被他人占有。
3、遇到他人要求为其出面贷款,应给予拒绝,以避免因实际贷款使用人无法归还贷款时承担偿还责任。
六、为他人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注意事项
若需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应仔细阅读担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不要在空白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作担保,并应在银行经办人员到场的情况下办理担保手续,使担保意愿与担保责任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