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如有时间调整,另行公告)
(二)会议地点: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冈州支行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出席对象:1.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内容
(一)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五)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2023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履职评价报告》
(八)审议《关于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关于同意张国际辞去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关于选举束少红为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2024年-2028年资本战略规划》
(十二)审议《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五年战略规划(2024-2028)》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按照以下要求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2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2.登记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中22号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其他人员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来信请寄: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中22号办公室,邮编0750-6129959(信封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
2024年5月30日(周二)上午9:00-10:00。
(二)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传真):0750-6129959
(三)会期半天。
(四)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