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望江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柯武(男,身份证号码34082719********10),已于2023年1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1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秦怡(女,身份证号码34010419********2X),已于2023年3月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王铖坤(男,身份证号码34082719********15),已于2023年3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3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任依文(女,身份证号码34082719********45),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6月30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刘望生(男,身份证号码34082719********56),已于2023年7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7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朱晓娜(女,身份证号码34082719********22),已于2023年7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7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徐英凡(女,身份证号码34082719********25),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8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王润楠(男,身份证号码34010419********13),已于2023年10月13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10月13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韩雨莲(女,身份证号码34082719********29),已于2023年10月31日与本行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自2023年10月31日起,其不再代表本行对外开展工作。
望江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