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的公告
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东金罚决字〔2025〕22号),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