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本行已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了《新华村镇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若您在本行的个人贷款合同应进行LPR定价基准转换但仍未转换完成的,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行将于8月26日将您未签订《利率补充协议》、且在转换范围内的个人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转换(无需您进行任何操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时间
2020年8月26日。
二、批量转换规则
(一)住房按揭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利率类型统一转换为浮动利率,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且利率调整周期按照原合同重定价周期等条件转换。
(二)工程车按揭贷款
利率类型统一转换为固定利率,即按照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为基准,转换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三)其他需转换个人贷款
利率类型统一转换为浮动利率,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保持不变,且利率调整周期按照原合同重定价周期等条件转换。
(四)暂不转换的业务
1、贷款到期本金逾期的个人贷款。
2、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
三、温馨提示
此公告发布5日内,如您不愿意将名下贷款批量转换为参考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您可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另行协商转换事宜。如您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本行将统一进行批量转换。
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新华村镇银行的信赖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本行客服热线4008888217,或拨打原贷款经办行业务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新华村镇银行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