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新华村镇银行系统将于2020年3月1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
(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不转换。
(二)固定利率贷款不转换。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个人贷款可不转换。
(四)财政贴息类(助学、扶贫、创业等)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待相关部门下发最新利率政策后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转换规则
(一)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二)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三)转换后,贷款加点数值=原合同转换时点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 LPR(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支持本时点)或转换日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实行逐笔等价转换。
(五)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办理方式
(一)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自3月1日起,您可联系经办客户经理前往网点办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避开定价基准转换初期及尾期的高峰期,在转换期内分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经办客户经理或致电4008888217。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新华村镇银行系统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20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