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提升征信服务质量,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本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信息主体认为本行报送的信用信息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提出异议申请:
1、信息存在错误、遗漏;
2、信息未经授权被采集或使用;
3、其他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受理渠道
1、营业网点:法定工作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至本行总部网点可受理。
网点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釜山路与湖西路交叉口
2、咨询/受理热线:0555-6785901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客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3、与异议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合同等)。
(二)企业客户(由法人代表提出异议)
1、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3、《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4、与异议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合同等)。
四、注意事项
1、异议申请需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2、申请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虚假申请将承担法律责任;
3、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
特此公示。
当涂新华村镇银行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