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在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股东召集下,现将组织召开本行2025年的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总行3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石岗西村段58号
(三)会议召集人: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人员:
主 持 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行长 李康
参会人员: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全体股东
列席人员:顺德农商行代表、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审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审议选举费军同志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审议接受张钰华辞任董事、选举孔倩影同志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卢晓依法继承林佩贞其持有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行长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三、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但每一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其中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未消除的股东以及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享有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顺德农商行代表、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10:0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六、会务联系
联系人:陈文忠,18902297725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